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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4-29 15:27

〔記者林惠琴/台北報導〕去年民眾全年住院部分負擔若超過衛福部公告上限,收到核退通知書後,申請時只要填好表單寄回即可,不必再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資料,預計有2424人受惠,提醒應儘速提出申請,超過6月底則不受理。

健保署表示,過去民眾收到健保署核退通知書,需要填寫申請書,並檢附收據正本與費用明細申請,但從今年起,收到通知書後,只要同意所附健保署依照醫院申報資料計算的金額,就不用再翻箱倒櫃或再請醫院補發收據正本與費用明細,且核退申請書與通知書簡併為一,直接在通知書上填寫核退金額的銀行帳戶相關資料再寄回即可。

不過,健保署指出,若對於計算金額有疑義,仍可檢附收據正本與費用明細,向健保署提出申請。

健保署提醒,民眾收到核退通知書後,應儘速提出申博客來請,且必須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,超過6月底就不再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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